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技能竞赛  >  正文

技能竞赛

关于举办2014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0    发文部门:生物医药系     作者:生物医药系    点击: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赣教职成字〔2014〕9号


关于举办2014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
根据《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职组比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高职学院中专部)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5月24日—5月25日,5月23日下午14时报到,报到地点: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比赛地点: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山路99号。联系人:肖海平,联系电话:13970886970。
三、比赛项目、赛项要求及比赛办法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1.比赛项目
设语文组、公共艺术课程组、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专业组、石油化工专业类组、医药卫生专业类组、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类、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组。
其中:语文组、公共艺术课程组、石油化工专业类组、医药卫生专业类组、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类优秀选手推荐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职组)网络初选赛,通过教育部网络初筛后参加全国总决赛。
2.赛项要求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3.比赛办法
本赛项采取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1.比赛项目
参赛内容不限课程和专业。
2.赛项要求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效果。
(1)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不超过45分钟。
3.比赛办法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不超过4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视频应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视频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不允许另行剪辑,视频上传统一以rar压缩包文件格式。视频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学校名称、教师姓名等内容。
课堂实录视频技术指标要求:支持的格式有mp4、rmvb、mpg、avi、wmv。视频信号源要求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音频信号源要求与画面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
(三) 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1.比赛项目
设“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建筑桁架模型设计”两个教学内容组。
2.赛项要求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设备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应按照自定义的教学情境,整合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必须的设备操作,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3.比赛办法
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设备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四、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共艺术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厅〔2014〕2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3.“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应参照中职电类专业基础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有关内容,“建筑桁架模型设计”应参照中职土木水利类专业基础课程《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及相关课程内容。(详细介绍见附件1)。
五、报名程序与名额分配办法
1.报名程序
设区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指定专人统一完成本地区、本学校教师比赛报名工作。具体报名办法为:登录江西教育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或登录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2014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入口,初始密码“654321”,登录后请立即修改。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报名系统自2014年3月10日开放,4月30日截止。
2.名额分配办法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语文组、公共艺术课程组:各设区市,各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每项1个名额。
石油化工类专业组:各设区市每项3个名额,各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每项2个名额。
医药卫生专业类组、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专业组、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组、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类组:各设区市每项2个名额,各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每项1个名额。
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全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皆可以报名参赛,每校限报1件参赛作品,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必须报送1件参赛作品。此赛项为个人赛,不接受团体报名。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与建筑桁架模型设计”实训教学比赛:各设区市,各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每项2个名额。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按比赛人数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5%,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团体奖按照各单位组织及获奖情况评选,设优秀组织奖6个,其中设区市3个、省属普通中专和高职院校中专部共3个。所有奖项由江西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奖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参加教师,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七、参赛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报名不超过5个代表队的,取消该项比赛。未达开赛比例的国赛项目,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参加作品不得为已参加过往届全国、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
4.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共享。
5.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
6.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信息化实训比赛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只允许有1个主讲人。
7.参赛教师可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大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成果展”专栏学习全国各地区历届获奖选手比赛视频。
8.比赛项目为专业课程的,专业范围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
八、“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作品报送要求
设区市管辖学校统一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作品,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指定专人汇总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作品,并通过江西教育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或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2014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入口,按要求将比赛作品上传,上传的作品须保证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联系人:何仙林,电话:0791-86756201。
九、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2.承办单位: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
3.协办单位: 江西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
4.赞助单位: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组委会:
主  任:郭奕珊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邓  弘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陈  新   江西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委  员:陈迎荔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调研员
汤泾洪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徐  峰   江西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6.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
主  任:邓  弘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副主任:徐  峰   江西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曾亚东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院长、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校长
委  员:于江宾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主任科员
刘孟桦   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副校长
            徐桂珍   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教务处处长
            何仙林   江西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
十、参赛费用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比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食宿费用由参赛教师所在学校承担。用餐地点统一安排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
考虑本次比赛,参赛教师较多,拟安排两个住宿点,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华东交通大学专家楼住宿。按照先到先就近住宿原则分配房间,住在华东交通大学专家楼的参赛教师到赛区间交通自行解决(步行约10分钟)。
2.观摩教师(领队除外)大赛组委会不统一安排食宿,自行解决。
十一、工作要求
1.信息化教学大赛是教育部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举办的一项重要赛事,是促进我省中职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的有效途径,更是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把信息化教学大赛作为推进职业学校教学信息化的重要工作来抓,将组织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放在与技能大赛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抓实。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区职业学校信息化大赛,选拔优秀教师参加省级竞赛,组织指导学校开展信息化教学,带动本地区信息化教学氛围。
各职业学校,尤其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把作为推动教育教学技术改革的重要手段来抓,努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信息化教学培训,确保教师会用、能用、用好信息化手段教学。
2.大赛期间,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中专部、省属普通中专要指派领队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本学校选手参赛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领队请于2014年5月23日晚18:30召开领队会议,布置选手参赛及观摩工作,并领取参赛选手参赛证及观摩证。
3.本次大赛允许参赛教师和非参赛教师观摩比赛,每个代表队非参赛教师观摩人员不超过5人。
4.经省教育厅选拔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的教师所在学校,要在教学安排、比赛准备、人员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5.因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对设备要求较高,各设区市教育局可以统一部署,协调有条件的单位协助拟参赛教师录制课堂教学视频。
十二、其他事项
1.各地、各校推荐的比赛教师可加入江西中职信息化教学大赛QQ群,群号“197982478”,及时了解具体比赛相关事宜。也可咨询江西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联系人:何仙林,电话:0791-86756201。
2.请外地参赛教师所在学校做好教学安排,尽量于5月23日17点30分前报到,以便承办学校准备报到当天晚餐,19点后报到选手大赛组委会将不供餐。
3.选手比赛场次及顺序由大赛组委会系统随机分配,分配过程由省教育纪工委、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监督完成,仅通知选手个人,不对外公布。
 

编辑: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