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办事指南

学生保险理赔须知
发布日期:2015-05-29 发文部门: 作者:邹雷 点击:

 

关于学生保险理赔,有以下几方面注意事项:
    1.保险理赔需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医院出具的所有材料各一份(如果学生已在其他单位报销的,需要在医院出具的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已报销单位公章,并且另需一已报销单位的费用审核单
    2.学生发生意外情况的保险理赔
所需材料同上,另需注意以下两点:
(1)意外门诊住院的学生,需在入院检查后拍本人整体照、半身照和局部照发给我,否则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属意外情况的(如意外摔伤、骨折等),需短信报案,且务必在案发一天内编辑短信发给我,以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短信编辑格式为:学生班级、姓名、身份证号、发生时间地点入住医院名称、入住楼层、房号、床号。我的手机号是:15979130878。
    3.门诊50元起赔住院100元起赔。
    4.属于慢性遗传疾病及打架斗殴性质的一律不理赔。

编辑:

审核:

上一条:学生证办理流程
下一条:学生保险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江西省医药学校学工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