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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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发文部门:    作者:余执坚   点击:

 

全校各处室、各系、各班:
为迎接全国综治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根据省综治办要求,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从3月份开始,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综治责任单位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经我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38412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导,旨在调动全体师生参与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全面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在师生中开展各项活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1、学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综治办,具体负责综治宣传月期间的日常协调、组织工作。
二、宣传月活动阶段划分
1、3月8日至3月9日为组织动员阶段。
2、3月10日至4月8日为集中宣传阶段。
3、4月9日至4月12日为活动验收总结阶段。
三、宣传活动内容
1、在校内利用横幅标语、展板、媒体广播及网络平台等形式,对综治宣传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综治负责)。
2、组织全校学习《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综治负责)
3、组织全校各班开展以《安全伴我行之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十佳板报评比活动。(学工负责)
4、组织学生综治安全部排练小品《身边那些事儿》参加双立班周年庆典晚会。(保卫负责)
5、在全校开展“食品健康宣传周”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及如何预防春季易发性传染病等相关知识。(后勤负责)
6在全校学生中举办“校园安全教育”主题征文活动。(综治、德育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宣传月是我校综治年度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各处系、班级要高度重视宣传月的重要性,在开展过程中要紧密实施,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2、各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计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活动内容及项目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切合实际,突出重点。
3、对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收集整理工作,相关文字、图片材料汇总后报校综治办,由综治办起草学校综治安全月总结材料报集团公司。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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