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家宪法日的“一周岁”生日。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更是确保中国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法制保证。
解读
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宪法与生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分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共对“八二宪法”进行了4次修正。
“国家宪法日”怎么来的
201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