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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育人示范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7    发文部门:     作者:姚金龙    点击:

为落实《江西省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进一步实施产教融合育人示范的作用,促进教育资源与区域发展战略相融合,为培养中药药物制剂生产、中药质量检验技术岗位应用型人才提供人才,根据现代教育理念,我校与江中药业共同制定如下的产教融合示范育人的实施方案。

1.成立产教融合育人的组织机构

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领导机构以校企合作双方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工作小组由学校系部和企业人力资源、生产部管理人员为主的组织机构,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同时建立专家团队,以保障产教融合顺利实施。

2.建立和完善产教融合示范育人机制

为保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立《产教融合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产教融合工作小组职责》、《产教融合教师互派制度》、《企业奖学金评定条例》、《制药类岗位教学标准》、《师傅聘任条件及考核条例》、《第三方质量评价标准》等相关制度。  

3. 共同制定产教融合示范育人的人才培养方案

结合区域经济特点,拟定调研问卷和调研线路,通过深入的企业调研,撰写相关的产教融合示范育人的调研报告,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出具有产教融合同时的人才培养方案。

4.成立双师队伍,共同教学;建设课程体系开发团队

从岗位所需要的技能与素养出发定岗、定标准,由校企双方专家共同确定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标准、教学方法设计及教学过程阶段的合理分配,完善制药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系列教材。共编核心课程教材2本。

5.与企业共同建设实训基地,融入企业的生产工艺,开发产教融合课程,积极实施引企入校

将企业的典型生产工作任务引入教学当中,根据实际岗位的职业能力编写,引入企业教师,聘请企业教师4名,长期担任核心课程实训课的教学,聘请客座教授2名,定期来校讲课。

6.完善产教融合育人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日常教学的监督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校企合作班实施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体现共管共教,在日常教学中,通过校企合作双方共同教学,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共同设置教学监督管理体系,共同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引入第三方进行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

编辑:龚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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