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20年江西省医药学校质量年报和诊改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发文部门: 作者:肖海群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6号)文件的要求,我校需完成2020质量年报诊改报告的编写,请各相关部门于1210下班前完成各自负责的内容并发质量办刘香菊QQ邮箱(345715156@qq.com),具体分工见及编写规范详见附件1-4(已发学校诊改工作QQ群)

编写注意事项:

1.时间范围201991-2020831

2.准确质量年报中涉及的数据应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国采数据)相一致,内容必须包含与上一年度的对比情况,数据要准确。

3.增加内容:服务抗疫内容,具体安排见分工表。

4.切题:内容对照文件条目,文件中要求的要点必须要体现。

附件1:《江西省医药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编写内容与分工》

附件2:《江西省医药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编写规范》

附件3:《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编写提纲(国家)》

附件4:《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编写提纲》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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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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