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学校2020年质量年报于2021年1月26日经党委会审议,根据党委审议意见,现将质量年报完整稿发出,请各相关部门按审议意见进行修改。
注意事项:
1.请将需要修改的部分从年报完整稿中复制出,另存一个文档,修改稿命名为条目名称+部门,如1.1学校概况(行政办)
2.修改稿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请于1月31日16:00前发质量办刘香菊邮箱345715156@qq.com
3.具体修改内容及审议意见查看附件1(已传学校诊改工作qq群)。
附件1:《江西省医药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审议反馈意见》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