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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

关于产教融合的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3    发文部门:新全球化智库     作者:皮丽芳    点击:

一、教育部: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将打政策“组合拳”

3月27日,教育部举行3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就此前发布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谢俐指出,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共同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举措,《意见》更多侧重产教融合,而《办法》更多侧重校企合作,两个文件共同形成了推动职业教育提高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组合拳”。

谢俐在解读时称,《办法》将以“促进”“规范”和“保障”作为关键词,展现6个方面的政策创新点,主要体现在校企合作的形式、国家政策的实施、政企合作的措施、相关部门的监督上。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将加强统筹领导、打出政策组合拳、开展大样本试点并持续予以推动。


二、论产教融合及其深化内容

摘 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一种办学模式,产教融合的内涵丰富,具有发展性,与校企合作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当前,我国产教融合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深化产教融合可以从推进校企利益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技术融合、资源融合、人员融合六个方面开展。

关键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内容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一种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重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在三个层面体现了各自特征,即在管理体制上的产教融合;在办学模式上的校企合作;在课程教学上的工学结合。三个层面的主体、要素、关系集中了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1]当前,关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基本原理,理论界研究尚在深入,这既反映了校企、产学和产教的结合方式和内容的复杂性,也体现了“结合”“合作”和“融合”的主体多元性和多样性。

产教融合的基本内涵

通过“校企合作”,进行人才培养,在西方国家已有近百年历史。对于“产教融合”的研究,较早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福斯特,他在《发展规划中的职业学校谬误》中提出的。[2]在我国,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国家政策经过了一个不断发展的历程。从2005年全国职教工作会上“校企合作”的提出,到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党的报告中“产教融合”的最早出现,再到党的十九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近年来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一脉相承的重要决策。历时四年,国家一级的文件就有八个,反复提出“产教融合”问题,反映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校企合作”是学校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接近企业、寻求与企业联合办学的教育策略。起初,职业院校为专业建设或学生就业而主动接触企业,聘请行业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或咨询顾问,在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学生实习、就业,或者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等。早期校企合作的建立和维系一般主要靠彼此“关系”或“感情”,交往简单,联系灵活,一般多是从学校到企业的单向过程,具有暂时性和易变性特点。[3]

“产教融合”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的对接,是融教育教学、生产劳动、素质养成、技能提升、科技研发、经营管理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行为或过程。[4]其本质是以对接产业发展为先导,以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为基础,强化实践教育,打破藩篱分割,开展合作育人。产教融合是校企双向互动与整合的过程,校企交往由单向自发走向双向自觉,具有较高的交融性和稳定性特点,是校企合作的高级阶段。

从语义上看,“校企合作”着重的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单体互动,“产教融合”则可以看作为“产业”与“教育”行业或系统之间的结合。“合作”体现的是在同一框架下,双方共同完成内容与任务;而“融合”则体现的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相互交融、双方关系密切甚至合而为一;二者交融深度和广度是不尽相同的[5]

从主体参与程度上看,“校企合作”主要体现的是“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科技服务和社会培训等方面的互动。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常常因为自身需要而成为合作的主动发起方,企业常常是被追求的合作方。而“产教融合”则是校企合作深度交融,即将产业的理念、技术、资源整合到学校的培养体系、课程、实训以及师资建设中,同时将学校培养的学生、科研和双创成果带给产业,共享和优化产学资源配置,助力产业建设,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校企双方都是合作主导者,形成发展的共同体。

从教学过程看,校企合作下的学校,一般开展的多是“订单培养”“合作办班”“定向培训”“企业冠名班”等,对接的常常是某个企业,其教学标准也多囿于企业要求。而产教融合意义下的学校对接的则是行业统一性要求,教学采用产业、行业标准;实训、实习强调的也是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实干真做,成为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学生学业水平的部分依据是以企业标准进行测评。因此,学习与工作一体,学做人与学做事统一。

如果说“校企合作”具有具体性和微观性特点,那么“产教融合”则具有宽泛性和宏观性特点。产教融合的关键是学校和企业主体积极性,这既涉及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还事关教育组织形态和政策服务供给方式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


深化产教融合的现实问题

1. 产教分离的体制问题尚待解决

我国的职业院校,最初很多都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自力更生办起来的。在当时的情况下,行业或企业为了培养自己需要的人才建立学校,学校干部是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派来的,资金来源是行业主管部门下拨或企业筹措,教师是从行业或企业聘用的,学生就业直接到本行业企业,学校与企业有天然的血缘关系,产教融合自然密切。当然,那个时期的职业教育也存在办学不规范、教育质量和水平不高等问题。

然而,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职业院校全部归教育部门统管,各部门、各行业交出自己的学校,企业不再举办教育。由于缺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政策供给,职业教育在产教融合方面走过了一段“弯路”。职业院校的人员、资金设备都是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师都是正规大学毕业的,虽然教学管理严谨了、课堂教学规范了,但干部、人事、财政权力的转移、管理体制的变化事实上割断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天然联系,实质性的产教互动逐渐减少,虽然国家密集出台多份文件,但从实际效果上看,“两张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 政府部门间缺乏相互主动协调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许多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政策,这些政策绝大部分的真正落地都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作为国家政策制定主体的发展、规划、财政、税收、干部、人事等部门应该协同联动、主动作为,而不是教育部门一家孤军奋战。然而,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恰恰就是一些部门、一些地区敲锣打鼓提得多、较真碰硬做得少,一些政府部门对自身如何发挥主导作用认识不足,实现主导作用的形式和路径随意,在对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中,很多时候都是“移植”普通教育管理规范,对校企合作的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经费投入引导和保障机制、监督评价机制等缺乏针对性,导致中央出台的政策落不到实处。

3. 企业主体参与职教内驱力不够

当前,企业大多处于被动状态,对产教融合缺乏积极性,不太愿意承担职业教育的社会公益责任,“学校热、企业冷”,合作关系大多靠个人感情维系。一些企业的功利性太强,合作中信息从学校向企业流动多,企业回流学校少,企业缺乏参与人才培养的基本动力。虽然在探索建立职教集团、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 但学校和企业还没有形成伙伴关系,在其组织功能、组织文化上尚需要进一步整合。

4. 行业指导专业能力不足

“现代产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就是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的现代化,而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正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行业参与合作育人的核心依据之一”。[6]一方面,受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区域内很多行业组织名存实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行业自身水平有限, 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能力不足, 尚不具备西方国家行会那样制定标准、主持考试、颁发资格证书的权利和能力,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弱。[7]因此,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

5. 部分学校自身内功不强

经济产业结构对于学校的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等要素具有决定性影响。当前,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偏低, 整合资源能力不够,专业设置与行业发展缺乏主动联系,学校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脱节;学校生源差,学生学习缺乏积极性,总体素养不高;教师教学重知识传授、 轻专业能力培养, 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存在着“两张皮”。合作中,学校缺乏高校所应有的科学研究的深度和学术文化的高度,专业水平和技术技能积累不足, 未能确立校企双方共同尊重的教育规范和标准,技术服务能力较弱,难以给予合作企业有效的专业服务。

深化产教融合的基本内容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模式改革的核心。教育与产业只有坚持利益互补, 资源共享, 文化共融的思路, 坚持产业链和教育链有机融合, 才能不断深化校企合作[8]。产教融合可以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深化:

1. 推进校企利益融合,建立合作长效机制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以满足校企两个主体的利益诉求为宗旨,共享共赢是其共同特征。互利互惠使校企双方从感情机制走向利益机制,确保长期合作、深度融合。在校企合作中,学校的目标追求是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学校各专业与行业、企业建立直接联系,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和需要,改革专业教学,为企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学校还可以利用企业资源, 进行“双师型” 教师培养,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企业是以获取更大经济利益作为价值追求,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可以便捷、高效选择学校培养的人才加入企业,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通过对教育支持,起到宣传效应,树立企业形象;借助于学校资源和政府政策支持,节约成本,进行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引进、设备技术改造等,提高整体效益。深化产教融合要建立校企双方利益共同体,共享和优化产学资源配置,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助力产业建设。

2. 推进校企制度融合,为学生职业发展做准备

学校制度是指校纪、校规、班规、学生守则、劳动制度、卫生制度,以及考试规则、休息制度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大体上分为规章和责任,规章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责任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可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使员工个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又成为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强制手段。学校制度与企业制度有很大的差异,校企双方相互借鉴,学校教育中,除了保证在课堂有效时间传授知识外,还要提前在教育内容渗透现代企业制度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把未来职业要求以多种形式呈现在学生面前,为学生职业发展做好准备。产教融合就是要将优秀的企业制度中的基本要求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的日常生活中。

3. 推进校企文化融合,为培养优秀人才奠基

校园文化是学校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和生活中所形成的学校价值观念、学校传统、精神追求、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生活观念的总和,其内核是学校师生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念。产业 (企业) 文化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长期形成的一种精神成果和文化观念,包括企业精神、企业道德、企业价值观念等,是企业意识形态的总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就是要将两种文化融合,在校企利益共同体层面形成集体文化。学生在理论和实践技能学习的同时,让学生受到企业文化的浸染,培养学生具有企业精神、企业道德、企业价值观念,更快地熟悉职场的情景,为未来做准备。而企业吸取合作学校的价值观念、精神追求和科研成果,更新员工知识体系、创新员工思维方式。通过融合双方文化理念,为培养优秀人才奠基。

4. 推进校企技术融合,实现教育价值和经济社会价值

学校的技术成果可以和企业的技术结合, 学校的技术成果主要是教育科研产生的输出,如论文、著作、报告、新产品、奖项等;与学校所不同的是,企业是通过技术研发获得真正的价值, 从而提高利润;产教融合,学校关注行业企业的发展动向和技术发展趋势,师生科研可为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打造适应企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和专业群。产教融合可把学校理念层面技术与企业产品层面技术有机结合, 推动相互转化,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价值。

5. 推进校企资源融合, 夯实校企合作物质基础

资源融合是校企利益共同体存在的条件,是一方资源为另一方所共享和使用。物质条件是学校办学的综合基础和实力的重要标志。学校建立实训室等相关资源要与行业、企业最新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学校资源建设对接企业发展方向,企业投资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合作共建、共管教学和科研机构、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节约投资,相得益彰,使学生能够获得多方位的实践和学习体验,增加实践技能;企业员工可以获得完善、先进的继续教育。

6. 推进校企人员融合,提高师生和员工职业素养

学校与行业企业, 在管理层面上组成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人员交叉担任实职,在师资层面上创造条件交叉任职, 改单项聘任兼职为双向兼职。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提供服务。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学生在企业获得企业指导的实战平台,学校通过学生在企业实训,对企业进行深入考察,双方共同推动对学生教育的融合。



编辑: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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