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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给予22级五年中药大参林班周晓晓同学纪律处分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27 发文部门:学工处 作者:王春艳 点击:

各班:

2023128,学校发生一起侵占他人财物事件。根据保卫处1225日送达学工处的《学生违纪调查处理表》及《保卫处处理意见》,学工处将事件经过简述如下:

128日晚,22级五年中药大参林班周晓晓在1504教室逗留,离开教室前将手机袋中的手机拿走。18日卢怡菲(手机的主人)才发现手机不在手机袋了。经保卫处调查,1918:40周晓晓将手机归返卢怡菲。

周晓晓侵占他人财物,该生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根据《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四条相关规定,经学工处研究,决定给予:

22级五年中药大参林班 周晓晓  警告

特此通报! 

编辑:王春艳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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