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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给予21级五年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三鑫班周海涛同学纪律处分的通报
赣药校学字〔2023〕11号
发布日期:2023-12-20 发文部门:学工处 作者:王春艳 点击:

各班级:

21级五年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三鑫班周海涛,本学期累计旷课83节课,不听从班主任谈话教育,在班级群公开辱骂班主任。学工处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后仍继续旷课,染发情况未染回。

周海涛同学在校期间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旷课达83节课,不服从班主任管理,多次顶撞班主任。该生的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七条,经学工处研究,并上报主管校长批准,决定给予:

21级五年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三鑫班 周海涛 留校察看

特此通报!

 

编辑:王春艳

审核: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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