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级五年药剂班刘婷同学纪律处分的通报
赣药校学字〔2022〕03号
各班级:
经学工处核实,3月14日20级五年药剂班刘婷等7位同学在学校核查是否去过高新区时,未在第一时间上报自己去过高新区,以致错过第一次核酸检测,以上学生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要求,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困难,根据《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四条,经学工处研究,决定给予:
20级五年药剂班 刘婷 警告
20级五年药剂班 蓝亚婷 警告
20级五年药剂班 黄欣怡 警告
20级五年药品食品检验皓雨班 甘雨昕 警告
20级五年药品食品检验一班 彭思颖 警告
20级五年药品食品检验一班 王鑫鑫 警告
20级五年药品食品检验一班 郑秀文 警告
特此通报!
学工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