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18级五年中药制药太太班肖金伟等同学纪律处分的公示
赣药校学字〔2021〕41号
各班级:
根据《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三条,18级五年中药制药太太班肖金伟等同学处分期已满,且在处分期间有显著进步,现经本人申请,班委会鉴定,学工处审核,拟决定对以下同学纪律处分予以撤销,现予公示:
姓 名 班级 原处分 结果
肖金伟 18级五年中药制药太太班 记过 拟撤销
周权 20级五年中药益丰班 警告 拟撤销
崔娜 19级五年中药三班 记过 拟撤销
张如意 19级五年中医康复保健路桥班 记过 拟撤销
黄汝婷 19级五年中药二班 记大过 拟撤销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791-85984862。
特此公示。
学工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