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11月“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9-12-05 发文部门:
作者:杨婷婷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文,我校于11月30日组织了2019年第二期“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本次“双证书”职业鉴定工种包含医药商品购销员和中药调剂员两个工种,共计96名学生参加考试。
鉴定考试期间,省人力资源保障厅何爱英,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证书科科长董涛,二人一行到校督导、视察。在石磊副书记、王安娜副处长的陪同下,亲临鉴定现场督查、指导,确保了此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此次考试我校严格遵守人社厅发[2017]133号文精神,所有考生都是满足按“双证书”条件招收的,并自愿参加。同时在考风考纪等方面得到了鉴定中心督导员的高度评价,今后我校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