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参与2022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成功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省财政将按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述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和技能推广等方面的带头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个人条件。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积极开展工作室活动,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领办人在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生产服务一线或院校教学一线,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贡献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需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技艺人才和工艺美术人才。
三、工作程序
1、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教师在2023年1月3日(下周二)前将填报好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稿发给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系部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教师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初审,确定本系部推荐名单。
2、各教学系部请于2023年1月5日上午将推荐教师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打包以系部+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材料命名后发至培训处1747507299@qq.com邮箱。培训处收齐报学校确定人选后统一组织申报。
培训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