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严明纪律红线 向“吃公函”行为亮剑》的学习及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认清问题本质危害,严格执行“十个不得”纪律要求。请各支部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并将学习照片、学习记录材料(含讨论内容)交至纪委办公室。
附件 1:《严明纪律红线 向“吃公函”行为亮剑》
严明纪律红线 向“吃公函”行为亮剑.docx
中共江西省医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编辑:熊豚
审核: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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