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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红包”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发文部门: 作者:点击:

全体风险岗位人员:

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风险岗位人员廉洁从教的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抑制“红包”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学校纪委2022年工作安排,纪委办公室将开展2021年度“红包”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体风险岗位人员(含专职班主任)

二、自查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1.请全体风险岗位人员认真填写“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由本人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2.并请于2022年2月25日下班前以科室为单位(专职班主任由学工处收集)将纸质登记表交至纪委办公室。

3.部门管理的社会化人员如有涉及“红包”自查自纠工作,但该同志未列入风险岗位的情况,请部门负责人通知其填写。

 

附件:《江西省医药学校“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附件1.docx

中共江西省医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编辑:纪委办公室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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