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中层干部:
根据学校纪委2022年工作安排,纪委办公室将开展2021年度关键岗位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请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填写《关键岗位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报告事项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其中,对于2021年已上报的重大事项,在《关键岗位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中的“报告事项”一栏填写“2021年度某某事项已上报”即可,没有需要上报的事项则填写“2021年度无重大事项需报告”。
请大家按照要求,由本人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隐瞒、虚报、漏报,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本人签名的纸质版交至纪委办公室。
附件:《江西省医药学校2021年度关键岗位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及温馨提示
附件.docx
中共江西省医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