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药校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开展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2023年上半年)

发布时间:2023-03-17      发文部门:培训处       作者:王静      点击: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42 号文件),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属江西省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有社会培训及认定资质。为了服务职业院校毕业生、培训机构及相关企业员工现面向社会发2023年上半年开展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一、评价对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态更新有关职业申报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可参与申报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

1.江西省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员及企业员工。

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报。

3.学院已经毕业的高级技工班学生。

评价职业工种目录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3年上半年我院可开考职业(工种)5 个,目前可以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的职业(工种下表

开展社会评价的职业工种(工种)(表1)

序号

评价职业(工种)

等级

费用(元)

1

医药商品购销员

四级/中级

310

三级/高级

350

2

药物制剂工

四级/中级

310

三级/高级

350

3

中药炮制工

四级/中级

310

三级/高级

350

4

保健按摩师

四级/中级

310

三级/高级

350

5

化学检验员

四级/中级

310

三级/高级

350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和考试时间按照《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安排表》执行,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社会培训评价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安排表 (表2)

职业(工种

报名时间

考试日

考试形式

 

 

医药商品购销员

四级(中级)

 

 

上半年报名

4月14日之前

 

下半年报名

10月27日之前

 

 

上半年:

5月14日

 

下半年:

11月26日

 

理论考试+实操技能考试

三级(高级)

药物制剂工

四级(中级)

三级(高级)

 

中药炮制工

四级(中级)

三级(高级)

 

保健按摩师

四级(中级)

三级(高级)

 

化学检验员

四级(中级)

三级(高级)

四、报名须知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个人报名信息采集,确保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需准确无误。

 

2.考生按照学院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在报名时间内上交有关报考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照片。

3.请所有已报名的或者想咨询评价相关事宜的人员请加入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社会评价咨询群,QQ群号码:707400311,群二维码如下    

4.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综合楼720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

.按照《2023年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见附件1)上交相应报名材料。

.考生需上交合格的电子相片用于办理准考证以及所获对应职业(工种)职业等级证书。

3.社会考生需向认定机构提交认定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和工作证明(见附件3)。

4.申报材料需注意以下几点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6《报考材料注意事项》,建议务必打开仔细看)。

1)电子版1寸照白底高清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分辨率为295*413JPG格式;

2)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分别扫描生成一张图片且高清;

3)社保缴纳证明一定要是人社部门官网上下载的,社保缴纳单位和工作证明单位必须一致。

4)申请表一式两份(一定要手签,见附件4)、工作证明(必须盖章,见附件3)、承诺书(一定要手签加手印,见附件2),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5)个人报名信息采集的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需正确无误

5.有工作经验的考生请如实填写报考职业的工作经历,涉及多条工作经历的都要一一填写,不得含糊。

6.先提交电子材料,单位统一报名的务必填写《企业单位或职业院校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证人员花名册》(附件7),并由单位此项工作负责人统一打包材料,每个考生报名材料文件夹以姓名+报考职业+身份证号命名发至邮箱1747507299@qq.com

7.电子材料初审合格,学院将通过相关工作群(QQ群号:707400311)通知本人交纸质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均可。收件地址: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综合楼720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15797699860。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42 号)(附件5)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江西省医药学校(技师学院)培训处http://www.jx530.com/pxc/ 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在公示期可向学校申请成绩复核,也可向学校监督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791—85984772。

2.职业技能认定成绩公示期满,学院向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报合格人员名单并申请办理相关职业技能等级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国家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系统上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3.电子证书可查询后,发放加盖学院公章、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合法有效,失业人员、企业职工及部分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通过取得证书,各地政府部门有相应补贴政策,学员可到就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

八、联系我们

1.地址: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综合楼720办公室

2.联系人:王老师  15797699860(微信同号)

附件1:2023年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附件2:承诺书模板

附件3:工作证明模板

附件4: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定个人申请表

附件5:收费标准文件

附件6:报考材料注意事项

附件7:企业单位或职业院校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证人员花名册模板

                                                                                           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

2023年3月16日

编辑:王静

审核:邬浪丹